教授爭飯碗/改寫博論拚升等算自我抄襲? 學界認要看有無重複發表
![自我抄襲是近年出現的學術倫理議題,但仍存在許多灰色地帶,若概念與定義不釐清,可能引起不必要的學倫案件。圖為台大校園。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4/15/realtime/21215173.jpg&s=Y&x=0&y=16&sw=2048&sh=1364&exp=3600&w=800)
以博論或碩論濃縮後投稿上期刊的文章,送交升等審查,是否算是自我抄襲,違反學術倫理?國衛院分子與基因醫學所所長、中研院分子生物學特聘研究員孫以瀚說,自我抄襲的主要問題在於「重複發表」,原因可能是為衝高著作數量,但學術界真正在意的不是研究者的文字重複在不同文章中使用,而是研究的核心成果是否重複發表,以致重複獲利。如果把同樣內容的學位論文跟期刊論文並列為申請升等的研究成果,就有重複發表、重複獲利的問題。
台大社會系前助理教授李明璁2016提出升等的著作之一,被認為與博士論文雷同度高,有違學術誠信,因而升等未過。2019年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審議李明璁學倫案做出決議,申請升等資料表疑似登載不實、且著作重複送審...
系列文章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