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爭飯碗/台大一度嚴懲李明璁15年不能提升等 訴訟仍在纏鬥 連監院也要介入
台大社會系前助理教授李明璁的升等著作之一,被認為與博士論文高度重覆,有違學術誠信,台大不通過其教師資格審定而不續聘,法院判決台大決議「於法有違」,台大一再上訴。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去年重審李明璁學倫案,甚至做出15年不受理其教師資格審定申請的重懲,之後校教評會決議縮短為5年,李已向教育部提申訴。監察院正同步調查台大是否構成行政濫權?
李明璁痛批台大的做法是對勝訴者的「人格謀殺」;台大教授表示,教評會委員大多「自掃門前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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