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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應送2漁船但還未過戶就離世 她討要遺產失敗為何找證人也沒轍

潘婦原本獲同居人贈送2艘漁船,未料漁船還沒過戶對方就病逝,而其子繼承後直接賣船拿錢走人,潘婦急忙提告追討,但就算找來證人仍敗訴。漁船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潘婦原本獲同居人贈送2艘漁船,未料漁船還沒過戶對方就病逝,而其子繼承後直接賣船拿錢走人,潘婦急忙提告追討,但就算找來證人仍敗訴。漁船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在民法上,贈與也是屬於契約的一種,而且只要雙方講好就成立。然而,若贈與契約沒有進一步「加工」,效力恐怕相當有限,在東部造船的黃姓男子,去世前曾2度表明,要把自己名下的2艘漁船,過戶給跟了他近20年的潘姓同居人,未料漁船還沒過戶黃就病逝,其子繼承後直接賣船拿錢走人,潘婦提告追討,還找證人作證黃確實要把船給她,法官雖採信證詞,卻還是判潘婦敗訴,170萬元賣船款恐要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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