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上,贈與也是屬於契約的一種,而且只要雙方講好就成立。然而,若贈與契約沒有進一步「加工」,效力恐怕相當有限,在東部造船的黃姓男子,去世前曾2度表明,要把自己名下的2艘漁船,過戶給跟了他近20年的潘姓同居人,未料漁船還沒過戶黃就病逝,其子繼承後直接賣船拿錢走人,潘婦提告追討,還找證人作證黃確實要把船給她,法官雖採信證詞,卻還是判潘婦敗訴,170萬元賣船款恐要不回來。...
一手打造仁愛帝寶的宏泰集團創辦人林堉璘,因擁有大筆鑽石級土地,被業界視為「地王」、「地產首富」。他在2018年辭世後,大房三子林鴻南成為集團掌門人,但林鴻南日前因深坑豪宅公設廣告不實,不僅建設公司高層被法官依詐欺罪重判,林也被列為共犯偵辦。 由於建商廣告不實遭判詐欺極為少見,法院又將房產大咖送辦,業界人士認為,這起判決掀起的巨浪,頗具指標性意義,往後建商再不老實點,恐「血流成河」。...
在酒店和夜店兼差的李佳修無照酒駕撞死王姓單親父親,不僅是台北地院第一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也是台灣高等法院首件國審上訴案。李一審被依酒駕致死罪判7年2月徒刑,他上訴,除爭執符合自首外,也質疑母親給被害人20萬元為何無助減刑。高院依被告要求整理出4項爭點,外界好奇若首件就推翻一審量刑,國民法官法意義何在?
日本的連鎖餐廳前店員2022年在推特(現為X)揭露店內廚房不潔等,衛生單位介入確實查出有食安問題。沒想到1年半後,該男被依妨害業務罪嫌遭逮捕,網友驚訝:以後誰敢揭弊。日本有專法保護公益通報揭弊,但律師表示,不是任何吹哨行為都受保護。
過年家族團聚,除夕親友共享年菜,華人家庭藉此凝聚情誼,不過,若是網購年菜沒如期送到、菜餚短缺抑或產品不盡理想,除失了面子外,還會破壞一家喜氣,更引發不少糾紛,有律師指出,多數人或許覺得打官司太麻煩,選擇吞悶虧,不過類似情況,仍有民眾向網購平台反應,讓店家記取教訓。
住家遇到的麻煩事,噪音漏水事小,若是馬桶塞住甚至糞水倒噴流滿地,可真是會讓住戶生無可戀。高雄某社區4樓戶的林姓屋主就是苦主,而且還連續2年都遇到,由於林本身並未住在該屋,家中馬桶兩次糞水塞住倒噴,木質地板泡在糞水數日幾乎全毀,林向社區管委會求償,卻被管委會以林沒住在該屋,沒察覺自家汙水私管堵塞才會釀災,拒絕賠償,幸好法官略懂物理,才不至於讓林求償無門…
聯合報每天推出「圖解新聞」,希望藉由圖像設計幫助讀者理解生硬內容。這次的圖表帶你看有立委候選人廖偉翔30日公布高端疫苗公司董事會及審計會流出的3段現場錄音檔,提到高端疫苗「不能低於700元」、「穩通過的一路開綠燈」等,是否有人發國難財、私相授受,應追查到底。
一名女子找未成年外甥當人頭參加抽獎活動,最終抽中最大獎一輛奧迪汽車,但她的姊姊和外甥未依約交付車輛,反而擅自販賣過戶給他人,姊妹最終撕破臉對簿公堂,女子提告要求姊姊和外甥賠償132萬餘元。 特別的是,法院認定女子、外甥之間有「委任契約」存在,姊姊和外甥沒有交付汽車,等同於沒有履行委任契約,認為女子請求賠償有理由,全額判准。實務上委任契約的意義、要件為何?如何會成立委任契約,又雙方應負的責任是什麼?
「抓到了!」面對另一半偷腥,但又無法離婚,部分怨偶會選擇要另一半把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確保至少不會人財兩失,台中一名男子被妻子發現不忠,在妻子「給保障」的要求下,簽下贈送兩套房產、違約要賠千萬的和解書,但丈夫只給一套就不給了,妻子拿和解書打官司要討另一套房跟千萬違約金,法官卻把違約金減至零元,另一套房也不用給了,主因是法官認為這種和解,也是贈與的一種。
都會區人口密集,日常生活難免相互影響,噪音之外,菸味、餐廳抽油煙機等臭味也常引起鄰居間不愉快,不過舉證氣味比聲音難度更高,法官一般認為氣體自然擴散,無可避免。 嘉義市經營體育用品店的李姓女子,因緊鄰的菸酒行客人常在店門前聊天、吞雲吐霧,菸味長期飄入店內,導致運動衣物商品都沾有二手菸味,憤而提告請求菸酒行不得將二手菸的菸味、臭氣,侵入運動用品店,最後成功勝訴的關鍵在於拍下證據,但一般住家想要舉證臭味造成損害,又該怎麼做?
不管是車禍、吵架或者鄰居糾紛等,為了大事化小通常都會以和解來取代訴訟,和解看似簡單,實際上卻暗藏陷阱。桃園有一對情侶因為口角衝突大打出手,男方拿物品砸向女方臉部,造成女方左眼失明,後來男方找上女方母親談好簽下和解書,約定賠償2萬9000元,和解書上還寫下「嗣後不得求償,並放棄一切民刑事法律訴訟權」,不料女方再度提告求償30萬元,男方傻眼告訴法官「不是已經放棄了嗎?」但法官還是判決女方勝訴,法界人士分析,這就是落入「範圍」的陷阱。
台北市中山區「基泰大直」危老重建案,因為施工不慎導致鄰近民宅下陷,連日來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金融圈更高度關注基泰在整起事件爆發後的「財務抗壓性」到底如何。儘管不論是基泰或金管會所出示的數據,都與基泰總經理馮先勉在記者會上說得相同—目前基泰在銀行尚有50億元左右的額度可動用,但據資深的銀行授信部門主管指出,情況並非想像中單純。
宜蘭縣礁溪鄉日前發生火災,當地道路狹小,唯一聯外道路僅容一輛車經過,卻常有車輛違停,火災當天大型消防車被卡住無法進入,只能讓小車先行,水量不足,滅火速度較慢,最後有兩人不幸死亡。當地住戶質疑,違停釀禍,車主是否應負刑事責任?多次向公家機關反映當地狀況,卻無作為,是否應國賠?
近日台南蔡姓女子出面指控,原本打算娶她的營建業小開男友,在她懷孕後竟然避不見面,男友還稱「妳跟小孩我都不要了」,揚言控告男方詐欺,此案引發社會關注;法界人士分析,只要婚還沒有結,就沒有所謂騙婚的問題,常見一些婚前開了一堆條件,婚了結卻沒有履行的狀況,這也很難構成刑法上騙婚要件,因此蔡女的詐欺指控,因為缺乏騙婚的關鍵要件,恐怕很難成立。
去年3月桃園美福倉儲大火悶燒多日,居民組自救會今年向業者提起侵害居住安寧權的民事集體訴訟,求償受災戶每人1萬2000元。今年6月,艾斯巴達公司1噸有毒廢液流入新竹縣鳳山溪,導致汙水流入住家水塔,同樣衝擊居民的健康,關西鎮長陳光彩正召集受害居民提出集體訴訟,「小蝦米如何對抗大鯨魚」,律師認為因果舉證是打贏官司的最大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