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遺產繼承,根據民法是有親等排序規定,如果順位不對,想要取得繼承權簡直比登天還難。桃園一名彭姓男子在前年過世,由於他父母已經過世,也無子女,其兩位兄弟以為可以繼承彭遺留的百餘萬財產,但哥哥想起弟弟曾經在20多年前有段異國婚姻,女方僅以「移工」名義來台數月後就返國再也未踏上台灣,認為這婚姻不合法而提出確認繼承權之訴,沒想到法官判決哥哥敗訴,法院判決能繼承的只有彭已經分離20多年、至今下落不明的配偶...
父母提前贈送房產給子女,事後卻被拒絕奉養,能不能討回房子?男女朋友愛得甜蜜互送昂貴禮物,分手撕破臉可不可以討回珠寶、名牌包?事實上,贈與行為也是一種契約,民法皆有相關規定。 一名郵差膝下無子女,指控外甥女答應照顧他一輩子,並收下台北市信義區房產,事後卻趕他出家門,讓他流離失所無家可歸,他向法院提撤銷贈與訴訟,要求外甥女歸還房產,卻被法院判決敗訴,原因是什麼?贈與事前該怎麼做才能保障自身權益呢?
陸籍羅姓女子13年前嫁給台灣籍吳姓男子,兩人居住在台灣,但這段兩岸婚姻維持10年後,就因為感情因素雙方協議離婚。羅女知道根據台灣法律,如果兩人離婚的話,可以就雙方剩餘財產差額進行分配,於是提告要前夫支付高達500多萬元的差額,因為丈夫名下有2棟位於新北市的房子,未料法院判決出爐後羅女竟然只能拿到24萬,原因是法官採信前夫的這種主張。...
家有惡鄰最怕遇到的事,就是日以繼夜的噪音持續騷擾,不少被害人會蒐證檢舉後向加害人求償,土城一戶人家不僅提告民事求償,還加碼對鄰居提出刑事告訴,結果被害家庭刑、民訴訟全都勝訴確定,刑事部分甚至因為被害人中有個兒童,法官還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惡鄰夫妻加重刑期,法界人士指出,不要以為製造噪音頂多賠錢了事,法界實務以刑法對付噪音的案例越來越多,小心背上前科。...
父母為了節稅或希望子女奉養至百年後,常會有在往生前就把房產贈與給子女的行為,子女孝順還好,但若遇到不肖子孫,搞不好房子沒了自己還被掃地出門。而新北與台南就都發生過類似糾紛,房屋贈與兒子後竟被賣掉還換鎖,害婦人得求前夫收容;或是房產贈與長孫後被趕出去,祖父母只能窩在親戚的3坪小屋棲身,最後雙方為此鬧上法庭。律師建議,贈與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撤銷的,贈與契約上多一句話,就可確保自身權益,為自己留一條後路。...
住家遇到的麻煩事,噪音漏水事小,若是馬桶塞住甚至糞水倒噴流滿地,可真是會讓住戶生無可戀。高雄某社區4樓戶的林姓屋主就是苦主,而且還連續2年都遇到,由於林本身並未住在該屋,家中馬桶兩次糞水塞住倒噴,木質地板泡在糞水數日幾乎全毀,林向社區管委會求償,卻被管委會以林沒住在該屋,沒察覺自家汙水私管堵塞才會釀災,拒絕賠償,幸好法官略懂物理,才不至於讓林求償無門…
「老師每天8小時用盡力氣卻被綁手綁腳的學校教育,永遠敵不過16小時失能的家庭或幫派...」 新北12月25日發生校園割喉衝突事件後,當部分輿論聲浪、甚至教育部長潘文忠總是慣性將責任只推向學校和老師時,這句話就是來自第一線教師的心寒吶喊,同時也是教育現場在輔導管教學生時面臨的現實困境。資深教師感嘆,當老師管學生只能用模稜兩可的「輔導管教辦法」,還要被要求付出教育熱情,學生或家長卻可用刑法、民法來告老師,真的很難。
民法規定,採取法定財產制的夫妻,在婚姻關係消滅後,雙方都可請求婚後財產的差額分配,北投一名地主過世後遺留大筆遺產,其妻欲主張此權力時,發現丈夫生前將價值近8000萬元的房產贈與小三,她認為自己的差額分配請求權遭到侵害,因此提告要求將這筆房地列入丈夫的婚後財產,但法官認為,地主生前贈屋給小三算是「履行道德上義務」,儘管元配在差額分配上獲得上億元,這筆房產還是無法列入。
賣房賣到吃官司,可真倒楣!高雄阮姓男子委託房仲賣屋,原本設定售價為998萬元,簽了仲介約後覺得賣太便宜,又把售價增加82萬元,銷售金額達1080萬元,並在仲介契約上重新修改簽約,但因契約上還留著特約約定底價980萬元,後來有買家出價,雖未達新的售價,但扣掉仲介費後仍超過底價,但阮認為這個金額未達他的新售價而拒絕,卻被仲介公司告上法院,以仲介服務已完成但阮拒絕履約為由,求償應支付的服務費80餘萬元…
住公寓大廈繳交管理費可算是住戶的義務,但管理費收多少才合理?遇到差別待遇該怎麼辦?台中一處社區原本店面戶與一般戶管理費收費不同,社區區權會去年決議將管理費,統一調高到每坪50元,看似公平卻引發一樓店面戶的不滿提告,店面戶指控一般戶以多數暴力損害店面戶權益,因為店面戶的管理費漲幅竟高過一般戶2倍,法院審理後判決社區調漲管理費決議無效,法界人士分析,管理費怎麼收?怎麼調?合乎比例原則才是王道。
一名女子找未成年外甥當人頭參加抽獎活動,最終抽中最大獎一輛奧迪汽車,但她的姊姊和外甥未依約交付車輛,反而擅自販賣過戶給他人,姊妹最終撕破臉對簿公堂,女子提告要求姊姊和外甥賠償132萬餘元。 特別的是,法院認定女子、外甥之間有「委任契約」存在,姊姊和外甥沒有交付汽車,等同於沒有履行委任契約,認為女子請求賠償有理由,全額判准。實務上委任契約的意義、要件為何?如何會成立委任契約,又雙方應負的責任是什麼?
「抓到了!」面對另一半偷腥,但又無法離婚,部分怨偶會選擇要另一半把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確保至少不會人財兩失,台中一名男子被妻子發現不忠,在妻子「給保障」的要求下,簽下贈送兩套房產、違約要賠千萬的和解書,但丈夫只給一套就不給了,妻子拿和解書打官司要討另一套房跟千萬違約金,法官卻把違約金減至零元,另一套房也不用給了,主因是法官認為這種和解,也是贈與的一種。
電影、連續劇常見到劇情安排,男、女主角突然接獲通知,將繼承遠房未謀面親戚的遺產,自此改變主角的人生命運,這類事件在現實生活中也真實上演。 李姓女子與胞妹素未謀面的外曾祖父,在8年前去世後留下遺產,是一堵面積約29平方公尺的圍牆,李女今年9月突然收到國產署要求她限期拆除,否則需繳納土地補償費,李無奈向擔任地政士友人抱怨「怎麼會從天外飛來一堵牆?」煩惱該怎麼辦才好。
都會區人口密集,日常生活難免相互影響,噪音之外,菸味、餐廳抽油煙機等臭味也常引起鄰居間不愉快,不過舉證氣味比聲音難度更高,法官一般認為氣體自然擴散,無可避免。 嘉義市經營體育用品店的李姓女子,因緊鄰的菸酒行客人常在店門前聊天、吞雲吐霧,菸味長期飄入店內,導致運動衣物商品都沾有二手菸味,憤而提告請求菸酒行不得將二手菸的菸味、臭氣,侵入運動用品店,最後成功勝訴的關鍵在於拍下證據,但一般住家想要舉證臭味造成損害,又該怎麼做?
一名50多歲的婦人因丈夫過世,留下一億多元遺產,丈夫父母早亡,結婚前就與4名兄弟姊妹沒有往來,但丈夫過世後4名手足突然出現來爭產。雖然丈夫生前有寫贈與契約,但因少了「這一步」,只好找律師協助,幫婦人爭取到遺產。 真實的血淚案例常出現在膝下無子的家庭,也成為不少律師執業生涯最常遇到的問題,「膝下無子,遺產必須和死亡一方的手足分配,連共同買的房屋都要分人,到底該怎麼辦?」律師提醒,可善用「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這是法律特別保障配偶的一個權利。
作家張大春、媒體人馮光遠、有「卡神」稱號的楊蕙如等人因公然侮辱、侮辱公務員遭判有罪,因而聲請大法官解釋相關刑法規定違憲,過去法界對此也有不少討論,大法官的見解是否對國內的言論自由畫下新紅線,是否成為司法院長許宗力卸任前的代表作,都引起高度討論。
眼睜睜看著父母把自身家產贈與他人,原本可以成為遺產繼承者,最後卻變成他人財產,子女們心中恐怕是五味雜陳,嘉義李姓婦人認為父親生前把市價超過1800萬元的十筆土地與兩棟房屋,都贈與母親,認為贈與程序有瑕疵,而且贈與後不到一個月父親就死亡,依民法規定應屬於遺產,多年來刑、民事告訴齊發,控告母親與姊妹,卻屢告屢敗,法界人士分析,民法確有兩年內的贈與,也算是遺產的規定,但這種遺產是「所得遺產」,不是給繼承人分的…
歌手李玟過世後龐大遺產如何分配,成為民眾茶餘飯後的討論話題,音樂人李坤城往生後,兒子也頻頻上網「公審」指控繼母林靖恩奪產、變賣房子等,人世紛擾讓離世者不得安寧,如何處理遺產確實是一門學問。 父母總希望百年之後能將財富傳承遺愛子女,但現實生活中,手足爭產糾紛多,常發生對遺產分配沒有共識,不願意配合辦理繼承的手續,對簿公堂的案例也不少;而且,即使取得法院確定判決,也不保證能順利拿到遺產,甚至還會衍生其他官司,到底過程中發生什麼問題?
愈來愈多長輩懂得利用信託制度來保障未成年子女,但對繼承人而言,可能有遺產被「綁住」的感覺,北市劉姓男子與妻離婚多年,罹患重病之際他預立遺囑,將自己持有的10餘筆土地建物,幾乎都以遺囑信託形式給自己的四個妹妹,獨生女雖有拿到房產,卻也以信託形式由姑姑管理,她不甘自己實質上只繼承到一筆土地,在生母協助下與四個姑姑對簿公堂,藉由一項關鍵因素,她推翻了自己父親的遺囑…
近日新北板橋區發生的窗型冷氣砸死女大生的意外,引發國人關注,其實在社區事務中,安裝冷氣也是主要糾紛來源。新北汐止有一個新社區外觀氣派,但有4名住戶竟然把分離式冷氣的室外機,直接安裝在外牆上,社區管委會認為室外機嚴重影響社區觀瞻,要求住戶自行拆除不成,把這4住戶告上法院,最後法官根據這條例判決都得拆了。而板橋還有頂樓戶也為了方便,竟把室外機安裝在頂樓平台上,一樣挨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