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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國賠案/台大賠10萬不痛不癢?教部讓教授陷入升等訴願無限輪迴

近日台灣出現史上第一個大學教師升等不成的國家賠償案,有教授認為,台大賠償僅10萬,學術自由的價值竟如此低廉。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日台灣出現史上第一個大學教師升等不成的國家賠償案,有教授認為,台大賠償僅10萬,學術自由的價值竟如此低廉。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日台北地方法院出現台灣史上第一個大學教師升等不成的國家賠償案,一審判決以「升等通過」視為教師「工作權」,判台大應賠償10萬元。有台大教授認為,賠償金額只有10萬元,學術自由的價值竟如此低廉,學校根本不痛不癢,光是訴訟費用就不知道要幾倍;贏了這場訴訟的台大教師委任律師說,這樣的國賠判決,是教育部「放任」大學恣意妄為造成的,即使教師勝訴,處分也是發回學校重審,教育部為何不介入「代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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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台大三次否決林師升等案,一再未附理由且牴觸訴願意旨,嚴重侵害林師工作權,因此學校須負擔國家賠償責任。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大國賠案/副教授升等未過屬違法否決 台大被判國賠10萬

台大林姓副教授兩年多來申請三次升等教授,全被系所教評會否決,第一次處分經訴願機關教育部判定台大違法後,台大第二次、第三次處分仍為升等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台大「怠於執行職務」,致林師工作權遭受損害情節重大,精神上應受有相當痛苦,且公立大學教評會審議教師升等案屬「行使公權力」,判決台大須負擔國家賠償責任;台大回應,林師現仍為台大教師,從事研究、教學、薪資待遇等工作權內涵並未受影響,台大會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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