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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不分遺產」兒獨占 姊妹為姪討公道聯手告贏二弟

遺囑可交代財產在死後如何分配,但民法仍有特留分保障,讓繼承人可以拿到最低應得財產。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遺囑可交代財產在死後如何分配,但民法仍有特留分保障,讓繼承人可以拿到最低應得財產。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早年台灣社會有所謂女兒不分家產的傳統,縱使自己權益遭侵害也只能隱忍,但彰化一對施姓姊妹可就吞不下去,她們的父親去世後,原本因循古禮不願與兄弟們分遺產,但後來得知父親留有一筆價值三百多萬元的土地,卻被二弟以遺囑單獨繼承,導致已過世三弟的兩名兒子一毛都沒分到,特留分遭到侵害。為了幫姪子討公道,她們聯手提告要求行使特留分扣減權,要法院把土地的繼承登記塗銷,法官根據一關鍵,判決二弟得把到手的土地繼承登記塗銷,讓土地恢復成公同共有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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