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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高齡社會發展,死亡、老化、疾病成了避不開的話題,終活不只為了做好生命走到最後階段的準備,更是為了活在當下。究竟人生該如何漂亮退場,求得善終? 在11月9日舉辦的2024年退休力論壇中,聯合報與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發布攜手製作的《以防萬一—終活筆記本》,內容教導理解死亡、安排死亡、實踐終活,完成人生斷捨離。...
手足間爭遺產而撕破臉情況相當普遍,即便父母生前預立自書遺囑,子女往往因該遺囑的真實性、是否為其自由意志而對簿公堂。律師侯信逸表示,父母預立遺囑採自書遺囑,雖然可以省麻煩,若一旦上法院,遺囑的有效與否往往成為爭訟重點,在自書遺囑他建議搭配兩項作為,可輕易證明遺囑的有效性。
早年台灣社會有所謂女兒不分家產的傳統,縱使自己權益遭侵害也只能隱忍,但彰化一對施姓姊妹可就吞不下去,她們的父親去世後,原本因循古禮不願與兄弟們分遺產,但後來得知父親留有一筆價值三百多萬元的土地,卻被二弟以遺囑單獨繼承,導致已過世三弟的兩名兒子一毛都沒分到,特留分遭到侵害。為了幫姪子討公道,她們聯手提告要求行使特留分扣減權,要法院把土地的繼承登記塗銷,法官根據一關鍵,判決二弟得把到手的土地繼承登記塗銷,讓土地恢復成公同共有狀態。
好心將房間給親友借住,最怕的恐怕是想把房間收回時,對方卻賴著不走,而這個對方如果是自己的母親該怎麼辦?新北就發生類似個案。周姓女子為了買房曾尋求父母金援,買屋後房子給母親與姊姊暫住多年,後來兒子將上國中,為了就學需要,打算請母親搬回老家,但母親卻不斷拖延拒絕搬遷,周女無奈之下只得把房子給賣了,並怒告母親求償50多萬元的租金不當得利。然而母親卻說,房子是她與丈夫買的,只是先掛在女兒名下,是借名登記,幸好周女父親坦然點出關鍵讓女兒贏了官司。...
不少父母會買房登記在年幼子女名下,讓子女至少在住的部分無後顧之憂,但萬一子女不孝,能要得回來嗎?北市邱姓老翁就遇到了這個問題。邱老翁在27年前、長子剛成年之際,就在北市大同區買一處5樓公寓,並登記在長子名下,未料幾年前長子對他與其妹家暴,他行使贈與撤銷權想把房子要回來,一審卻判邱姓老翁敗訴,主因是法官不採信這是贈與契約,幸好二審時官司大逆轉,讓邱姓老翁保住了房子。...
千禧世代與Z世代的年輕族群熱切期盼,總額高達90兆美元(約新台幣2900億元)的財富大移轉(Great Wealth Transfer)──其實就是等著繼承雙親的財產。只是這個完美計畫有一個問題,會讓許多人大失所望:為人父母的這一輩,且以嬰兒潮世代(1946-64年出生)為代表,打算留錢給子女花用的比率,只有五分之一。
長期中風的江姓老翁將名下4筆土地贈與妻子,2020年江翁死亡後,3個女兒認為母親趁父親身體、精神狀態不佳之際搞鬼,才讓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將房地以夫妻贈與名義移轉登記至母親名下,於是聯手控母行使偽造私文書。 桃園地院認為江自2012年起就無法與人溝通,判江妻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但到了台灣高等法院卻一度逆轉判江妻無罪,而台灣高等檢察署不服案件改判,又上訴到最高法院...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8年前過世,遺囑將遺產全留給2房獨子張國煒,並指定張國煒接任總裁,引發大房不滿,大房3子張國政提確認遺囑無效訴訟,一審認定判張國煒勝訴。張國政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全案確定,張國煒將可獲逾百億元遺產。
想將遺產留給所愛的人,我要怎麼樣才能避免所謂的「特留分」?透過「遺囑、保險和生前贈與」三步驟,讓你成功避開你不愛的人。 超高齡社會來臨,遺囑感覺好難寫!什麼是代筆和口述遺囑?原來代筆遺囑誤區這麼多,注意一定要有「第三方見證人」。寫完遺囑,我到底該放在哪?藏起來要小心,別藏到別人找不到。
與子女關係是否和睦,通常也是長輩預立遺囑時,遺贈分配的考量面向之一,但前提仍需要符合民法規範。北市一錢姓家庭,老父在過世前3年,因為與大女兒發生爭吵糾紛,一氣之下在預立遺囑時,以大女兒不孝為由,在遺囑中聲明大女兒喪失繼承權,遺產由2個兒子繼承,而大女兒不甘繼承權遭侵害,於是將2個弟弟告上法院,還要求法院分割遺產,法院日前基於一個理由判決大女兒勝訴,大女兒可分得父親遺產近500萬元。
基隆一名女子出生時就被親生父母送給養父母,以「婚生子女」辦理出生登記,成年後尋親找到親生父母,兩方家庭相處融洽。未料該女因病在家中猝死,她自書遺囑數百萬房產、土地、股票和存款贈與照顧她的乾姊,卻因遺囑上的一個細節,法官雖認定遺囑為真,卻不符贈與條件,財產不能如願給乾姊。 律師說,自書遺囑就是自己書寫的遺囑,好處是簡單方便,不用見證人也有隱密性,但因無法律專業人士協助,當事人可能對不熟法令,有能導致不如自己預期,甚至無效的情況。
雖然現在講究男女平權,但在傳統觀念下,仍有父母把身家財產押在兒子身上,期待養「兒」防老,嘉義一名陳姓地主生有一男六女,因都與兒子同住,多年來陸續將價值數億元的十多筆土地房產贈與給兒子,未料晚年卻被媳婦與其姊告上法院,只為了不到百萬元的農作物補償金及債務糾紛,陳認為兒子不孝,預立遺囑不准兒子繼承遺產,但陳過世後,兒子竟將六名姊妹告上法院,瞄準父親遺留的價值近2000萬元土地與存款,要討回屬於自己的特留分...
根據統計,台灣人預立遺囑並替遺產分配做安排的意願逐漸升高,從2003年的1918件,到2022年的9353件,可看出此跡象,但實務上有真正立遺囑者仍是少數,但法令對遺囑執行人的責任未明確規範,縱使遺囑有效,也恐未能確切執行,已故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的密封遺囑就發生不小爭議。 台灣於2018年成為高齡社會,推估2025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受少子化與家庭結構改變影響,意味著不欲按法定應繼分比例分配遺產的人,未來有可能增多,不想讓家人為自己身後事著想,預立遺囑便是其中一項選擇,但民法規定的5種預立遺囑的方式,到底哪種比較有保障,哪些方式比較會引起爭議?
預立遺囑可減少子孫輩在遺產繼承時發生糾紛,也愈來愈多長者採用,但萬一遺囑關於遺產分配寫錯或漏列了,繼承人就只能無奈吞下?彰化就發生一件類似案例,父親憂心三個兒子日後為遺產起衝突,去世前20年就以擲筊方式決定好自己與妻子死後,遺產分配給兒子們的方式,還簽下協議書,父親死前還預立公證遺囑避免變卦,但遺囑卻漏列一筆近2坪的土地,原應繼承該地的哥哥向弟弟催討要求辦理過戶,弟弟卻說,他是依照父親生前的公證遺囑辦理繼承,為何要配合?
俗話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原本這只是形容女兒嫁人後以夫家為重心,但金門一對陳姓姊妹嫁到國外後,從此幾乎與父母零互動,母親罹癌到過世的8年間,姊姊只帶小孩回金門探視一次,母親去世也未回台奔喪,哥哥看不下去對兩個妹妹提告,接連剝奪兩人的繼承權後,沒想到其中一個妹妹的子女竟跨海提告要來分遺產,只因為外婆遺囑中只說兩個女兒不能分,並沒有提到外孫也不能分...
人生走到最後,能依照自己意願處理身後財產,當然最好,但有時往往難以如願,南投一名莊姓男子罹癌後,治療期間姊姊盡心盡力照顧自己,於是預立遺囑表示要把位於日月潭風景區商店街的一處店面,贈與給姊姊的兒子,表達感謝之意,莊過世後房子也如願以遺贈登記給外甥,未料莊的哥哥突然提告主張自己的繼承權遭侵害,結果法官發現遺囑違反民法相關規定,判決已經登記給外甥的這處店面,得塗銷遺贈登記…。
長榮集團2022年爆出經營權之爭,不過到了該年9月家變和平落幕,在老三張國政靠攏大哥張國華之後,2022年底已啟動兄弟分家。但事隔一年多後,煙硝再起。星宇董事長、老四張國煒派駐在立榮航空的董事、律師林文鵬,日前以長榮海運小股東名義,在地檢署提告張國華連續將巴拿馬商長榮國際(EIS)的資產,以約300億元的價格賣給長榮海運,涉嫌背信。究其背後,依舊是遺囑與千億海外金庫之爭。
如果發現自己不久於人世,要如何處置自己名下的財產?北市一名周姓男子發現自己罹癌,生前把名下1千多萬元存款及北市一處房產,全部都交給年邁母親後沒幾天就過世,蔡姓妻子不甘心自己沒分到遺產,於是狀告婆婆與兩個小姑侵害繼承權,要求歸還房產及7百多萬元現金,未料官司不僅連兩敗,法官評估這對夫妻的生活互動後,還把蔡女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額直接免除,等同蔡女在這段婚姻中,無法從過世丈夫拿到一毛錢…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馬奎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最後一部小說《八月見》(Until August)即將出版,在他寫這部小說的後期,記憶已支離破碎,在草稿上塗塗改改,總共寫了五個版本,他生前親口告訴小兒子必須把這部小說銷毀。但在他死後10年,兩個兒子違背父親的遺願,出版這部小說,引起有關死後出版對作家的名聲是加分還是減分的辯論。
為爭遺產,兄弟姊妹鬩牆情形屢見不鮮。 基隆市林姓三姊妹在媽媽過世後對簿公堂,小妹控告大姊並沒出錢買下媽媽的房子,訴請塗銷登記改共同繼承。法官查出大姊承諾照顧車禍受傷的弟弟,媽媽託孤才把房子過戶給她,駁回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