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警局內埔分局長莊順智遭人檢舉,多次開公務車遠從屏東到南投私會女性友人。而縣警局調查莊順智「公車私用」逾50次,行為屬實,除依違反紀律、品操記大過、拔官外,並依涉犯刑法公務員假藉職務上機會詐欺得利、背信、竊盜等罪移送檢方偵辦;局長蔡文峰拍胸保證,經行政調查,莊順智拜訪之人皆是當地男女果農的地方仕紳,無不正當男女關係。 然而,警界公車私用情形浮濫,從基層到高層「揩油」貪小利頻傳。北市有交通分隊小隊長騎公務機車去餐敘後又騎車返家,也有副分局長開公務車接送女性友人,基隆市更傳出有市警局科長將偵防車當成代步車,接送妻小時間長達5年,分別都遭檢舉送辦,下場則大不同...
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被爆出與已婚李姓隨扈不倫戀,多段疑似兩人親密對話的截圖被外流,李妻委任律師遞狀提告Kolas侵害配偶權並求償百萬,律師更透露,許多類似案件中,「還有更多肉麻兮兮的」。若真不幸遇到小三、小王介入婚姻,原依刑法239條規定,外遇的另一半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小三、小王也有刑責,2020年大法官釋憲後通姦除罪化,配偶另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開車經連續彎道,駕車的你會打方向燈嗎?不打燈小心挨罰!一名盧姓車主駕車行經高雄左營區一處有連續彎道的路段,因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遭後車行車記錄器拍下檢舉,盧接到兩張罰單氣炸,先繳了一張,但第二張他認為無理抗罰,並提行政申訴,結果竟然贏了,律師解析免繳關鍵在這一點。
接交通罰單,一般人腦中會閃過「我何時違規」?若沒違規卻接紅單,鐵定氣炸;高雄陳姓車主在88快速道路下交流道遇塞車,靠右排隊,竟收4000元罰單;另名機車騎士進待轉區,誤入槽化線陷阱,也吞下900元罰單,兩人痛批「政府搶錢」;事經媒體披露,不合理罰單可望撤銷,「不告不理」的現象,令人傻眼,專家指接無理罰單有這些舉動逆轉勝率大。
針對台版柬埔寨詐騙囚禁案,警方在11月初分別搜出詐騙集團兩據點,共救出58名遭到囚禁的受害者,並發現3名被囚者已死亡,震驚社會,而進一步調查發現,有民眾早在案件爆發前半個月即向桃園市警察局報案,但是音訊全無。
桃園詹姓男子收到超速177公里罰單,自認開的是原廠TOYOTA Vios,不可能開那麼快,主張測速器可能壞了或誤判,法官駁回,等於法院認證這款車可開到177公里,引發車友兩極論戰,幾年前有輛小March在國五被拍到時速190公里,車主氣得要警察開看看,提起行政訴訟,結局大不同。律師指出,打行政訴訟要翻盤有一關鍵,絕對不是車主嘴巴說說就可以。...
路上開車突然被按喇叭,駕駛人心裡相信多少都有點不痛快,劉姓老翁去年9月騎機車左轉時,被後方公車按喇叭,老翁氣炸,先頻回頭碎念,後來停車,把公車攔下來飆罵後才離去,沒多久收到破萬高額罰單,連機車車牌都要被吊扣六個月,才知道慘了,向法院提起撤銷罰單的行政訴訟,因為一個關鍵因素吞敗,警方提醒,國內道路狹小車又多,按喇叭情況難免,最好耐受度高一點,動不動就下車理論的結果,就是高額罰單。
用路人必備的車險「華麗變身」,國內自2016年導入UBI車險(Usage Based Insurance),又稱為「駕駛行為計費保險」,產險業者表示,有別於傳統車險保費計價僵化,近年市面上多了「用多少、付多少」的新型態UBI車險,雖然目前市占率仍不高,但確實是讓民眾多了新選擇,未來也有機會成為趨勢,尤其是沒有天天用車的族群,最適合這類型保單。
區間測速創下4年內二下三上紀錄,今年元月再度回歸,3月卻爆出蘇花改區間測速拍到時速138公里嚴重超速,4月台三線拍到重機飆142公里,前者警方承認設備有問題已下架,後者警方堅稱儀器正常。 行政院長蘇貞昌4月11日主持治安會報,當天沒人敢提區間測速又出包一事,眾人報喜不報憂,無視用路人信心已崩盤,車友無奈提醒保留行車紀錄器,以防區間測速自動「加碼」,但行車紀錄器也不能盡信,記者訪標檢局還原區間測速檢測原理,原來,是否失準要看這項紀錄,調出來一看就真相大白。
明明有打方向燈,卻被開罰!原來是沒有「打好打滿」,很多人打方向燈只是打個「意思意思」,沒打到完全駛向另一車道就結束,吃罰單直喊「好冤枉!」 。另外,很多駕駛不知道原來按喇叭單響不能超過0.5秒,且以單響為原則,不得連續按鳴3次,超過2次或按鳴逾半秒鐘即涉違規。
近年來行人穿越馬路的路權逐漸受到重視,但不少駕駛人對於禮讓行人穿越馬路時,車該怎麼停不甚理解,因此吃上罰單,台中許姓駕駛開車左轉時,正巧左方行人穿越道(斑馬線)有一行人還在走,許還是直接左轉,行人只能停下來等車通過再走,結果許當場被警察攔下開罰2000元,雖然人、車距離比「取締標準值」還要遠,但還是被法院認定未禮讓,警方指出,禮讓行人的距離取締值只是參考,還是要衡量現場狀況,尤其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行人霸王條款,明顯不讓,就是開罰。...
由於行車記錄器普及,熱心民眾檢舉行車違規,會把拍到的違規影像全都給警方,不少人有一口氣收到數張罰單的經驗,台南一名洪姓男子一次收到五張罰單,細看舉發照片才知道,竟然在短短42秒內,五次違規行為都被開單,罰金多達5400元,雖然法官認為這應適用道交條例不得連續舉發的限制,洪最後還是敗訴,警方指出,這與都會區街道特色有關,駕駛人可千萬小心。...
檢舉達人盛行,苗栗曾造就稅後「年薪」逼近200萬元的環保專業檢舉大戶,因每案都要花時間審查,讓基層大喊吃不消,繁瑣程序也導致案件積累、延遲處理,還引來民怨,甚至向上投訴。最近苗栗縣、台中市已陸續調降檢舉獎金,苗栗更大砍剩10%,檢舉量大減為1/3,對環境影響仍待觀察。
台中瑪莎拉蒂富少僅因行車擦撞而將男大生打成命危,引發社會公憤,其實國內這類僅因行車糾紛而引發的攔車、恐嚇等案件屢見不鮮,台中林姓駕駛人只因顏姓駕駛變換車道不當,先在快速道路上逼車,顏趕緊駛離,到市區停紅燈時,林又追上去還棍棒揮舞叫罵,結果被依強制罪與恐嚇罪,判處拘役60天;北市鄧姓駕駛肉身擋車不讓吳姓計程車駕駛離去,也被依強制罪判拘役10天,法界人士提醒,發生行車糾紛請循正當管道處理,不要有理結果卻觸法,恐得不償失。
開車上路,不管是機車或汽車,都會遇到因前車速度緩慢而想超車的狀況,不過駕駛人常常疏忽一項規定,導致出車禍後還要吃上罰單,甚至丟了性命也無法究責,桃園楊姓機車騎士去年5月騎車,見前方車輛要右轉,他想要趁隙超車結果被車輛擦撞倒地受傷,結果車子摔壞人也受傷,還得吃上違規超車的罰單,台中一名林姓男子也是騎車要超車一輛水泥預拌車,結果自己撞上路燈後摔倒遭輾斃,預拌車司機雖被依過失致死起訴,但日前一審司機獲判無罪,理由也是騎士違規超車。
開車上路,關於車輛燈光何時開,何時關,是門學問,不少車主對於霧燈使用,一知半解,往往因此吃上罰單,陳姓駕駛人開車在高速公路上,因為傍晚天色昏暗,把霧燈開啟卻被民眾檢舉,吃了1200元罰單,他認為沒違規,提告請求撤銷罰單,法官判決陳敗訴,有些車種配置有「日行燈」,曾有車主被檢舉開罰,後來法官查明日行燈並非霧燈還其清白,警方指出,霧燈雖未如遠光燈強烈,但會對駕駛人視線產生一定干擾,車主務必依規定使用。...
開車上路,難免發生小碰撞,警方提醒,若明確知悉已經發生碰撞事故,務必做一定處置,千萬不要擅自離開。北市一名陳姓駕駛人開著保時捷名車,行經某巷弄時撞倒路邊停放重機,他僅將重機扶起後離去,被開罰3000元、吊扣駕照一個月及還得參加道安講習,他不服提告還是敗訴。但也有車主因為擦撞太小不自覺,獲得法官撤銷罰單,法界人士指出,要構成「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前提是要車主知悉已肇事,若因擦撞實在太輕微而不自知,才有撤單機會。
根據交通部統計,去年國內機車數已經達到1400萬輛,顯示國內機車族龐大,因不當的騎乘行為衍生的違規不少。台中一女騎士去年被拍到只以單手騎機車,遭檢舉危險駕駛後被開罰1.2萬元,還記違規點數3點,她向法院提告請求撤銷罰單勝訴,理由是光單手騎車尚不足以構成危險駕車,南投陳姓騎士也遇到類似狀況,向法院起求撤銷罰單成功。...
由於車輛裝置行車記錄器相當普遍,近年來經常出現一次收到滿手違規罰單情況,根據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統計,近5年來取締案件類別的「任意變換車道」件數,暴增將近5倍之多,行駛路肩、不依規定車道行駛及未保持安全距離等取締件數也逐年攀升,汐止警分局交通組長李萬居表示,很多檢舉都因為駕駛人不清楚打方向燈的方式造成,很多罰單是可以避免的。...
交通事故頻傳,誰對誰錯爭議大,安裝行車紀錄器已成為駕駛自保的基本配備,但不少民眾直到發生交通事故才知道自己安裝的行車紀錄器失靈,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推估這比率高達三成。甚至曾有死亡車禍發生,駕駛雙方的行車紀錄器都故障,家屬質疑警方湮滅證據鬧上法院,專家呼籲,行車紀錄器定期體檢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