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萬象

法院認證Vios能飆177 這車飆190卻撤單 翻案全看一關鍵

詹男在國道一號林口往桃園路段,被拍到時速177公里,他主張自己開的是TOYOTA VIOS原廠車,時速不可能開到177公里,但說法未被法官採信,一審苦吞敗訴。此為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詹男在國道一號林口往桃園路段,被拍到時速177公里,他主張自己開的是TOYOTA VIOS原廠車,時速不可能開到177公里,但說法未被法官採信,一審苦吞敗訴。此為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桃園詹姓男子收到超速177公里罰單,自認開的是原廠TOYOTA Vios,不可能開那麼快,主張測速器可能壞了或誤判,法官駁回,等於法院認證這款車可開到177公里,引發車友兩極論戰,幾年前有輛小March在國五被拍到時速190公里,車主氣得要警察開看看,提起行政訴訟,結局大不同。律師指出,打行政訴訟要翻盤有一關鍵,絕對不是車主嘴巴說說就可以。...

登入看完整精彩內容

【最佳時機】11/30前訂閱年方案抽 iPhone 16
累積閱讀量再享訂戶好禮11抽!

還不是會員? 馬上註冊

訂閱看完整精彩內容

【最佳時機】11/30前訂閱年方案抽 iPhone 16
累積閱讀量再享訂戶好禮11抽!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 
看更多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