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洞變漏洞/法院認證涵洞沒人管 他挨撞獲國賠60萬 過去車禍恐效仿求償?
![新店安平路一處涵洞,過去也因為大雨積水而封閉,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2/09/26/realtime/18769229.jpg&s=Y&x=0&y=11&sw=1478&sh=984&exp=3600&w=800)
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不少路段都有設置涵洞供人車通行,新北地院最近一件國賠判決,認證涵洞其實是道路法規中的一個漏洞,黎姓市民三年多前,利用台61線涵洞穿越馬路,遭北上車輛撞傷而提國賠,法官認定,涵洞是供人車通行的道路,公路總局辯稱是迴轉道,疏於完善關於行人穿越的保護措施,判決要賠黎60萬元;法界人士認為,此案一開,過去因為穿越涵洞導致的車禍都可以重新檢視,若與道路設施不當的都可以請求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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