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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大會戰/公婆不甘千萬宅淪法拍 召開親屬會議槓前媳婦判無效

不少長者將房產贈與或廉價出售給子女,以求安養天年,但萬一子女先過世,恐怕會引起糾紛。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不少長者將房產贈與或廉價出售給子女,以求安養天年,但萬一子女先過世,恐怕會引起糾紛。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家族出現重大變故,親屬會議往往是解決問題的重要解方,但要召開親屬會議,根據民法規定可是有嚴格的限制,北市信義區陳姓地主後代,分得祖產改建的一處目前市價近2000萬元的公寓,低價賣給兒子後原以為可以在此安養天年,沒想到兒子過世後,繼承房產的媳婦竟提告要公婆搬出去,連冰箱也要歸還,公婆不甘示弱,召開親屬會議要求媳婦把繼承的財產吐出來,還把媳婦、孫女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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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等家事案件,因為當事人已經往生,透過親屬會議可以保障繼承人權益。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親屬大會戰/拚遺產談扶養親屬會議決勝負 這條紅線絕對不能踩

前篇提到的親屬會議,與一般我們傳統認知的家庭會議,是有相當程度的不同,民法中規範的親屬會議,多用在扶養、繼承與遺產等3個範圍,且當事人可能未成年或已離世,需要家族其他成員代為決定上述3範圍的具體事項,才需要召開,因此親屬會議的成員挑選、決議事項都有一定的規範,前篇以親屬會議討房產的陳姓夫婦,就是因為踩了親屬會議的最大紅線,成為官司敗訴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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