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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生送死,是高齡社會下的熱門話題。美國人阿魯.保羅(Arun Paul)原想為父母張羅一棟孝親房,後來他變出一個社區,接著他把這椿生意擴大到全美許多地點,現在500多名長者受惠。真實人生離不開老,這是一個兒子為父母打點老後的故事。 保羅的父母在1960年代移民美國,步入老年後,越來越希望跟其他印度裔親友靠得近一點。保羅有感而發回憶說,「我從小到大一直感覺父母失去了某些東西,彷彿一部分重要的自我消失不見。」此時保羅意識到,父母的失落是鄉愁,而老一輩移民對此都有共鳴。...
在我國民法繼承編中,明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換句話說,配偶的繼承順位最高無庸置疑,但如果配偶是陸籍呢?桃園范姓男子娶張姓陸籍女子為妻長達17年,但張女與兩人之女長期在大陸生活,沒有申請台灣居留證甚至是身分證。范過世後桃園留有一處房產,張女向法院主張自己繼承權利,但范的父親提告主張媳婦與孫女,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並無繼承權,卻被法官打槍「你連第一順位繼承人都不是」…
8月8日爸爸節,五位作家透過他們的父親,寫時代的父親群像:陳義芝的父親是「老兵」,連年征戰期間,母親和孩子都死了,而妻子改嫁,倉皇無奈地輾轉來到台灣。蔡詩萍寫他的父親,一個平凡的男人被大時代的浪濤和烽火給催逼出的人生際遇。吃在宇文正家裡是件大事,然而父親晚年罹病,胃口一向很好的他無法多吃,面對女兒特別熬煮的嫩豆腐,那不只是食物,那是愛的饗宴。沈信宏是國中老師,比起教書,他自嘲自己的工作更像是制止學生說話,然而,當他面對自己愛說話的女兒,卻一點辦法也沒有,他又要怎麼收拾女兒老是把他的祕密說出去的殘局?宋大一的父親是個生意人,擅長觀察人,自詡社會學博士,當她準備結婚,父親要她戒掉寫日記的習慣。父親的用意是什麼呢? 【精彩語錄】吃在我家一直是大事,即使在普遍貧窮的年月……最儀式化的莫過於吃蟹。住基隆時海鮮多,常常整餐就單是一鍋蟹。從揭開蒸鍋,一隻隻取出、剝開蟹殼,「有沒有黃?」全家人圍著,如同樂透,一隻隻對獎,歡呼、或是嘆息……
前篇提到的親屬會議,與一般我們傳統認知的家庭會議,是有相當程度的不同,民法中規範的親屬會議,多用在扶養、繼承與遺產等3個範圍,且當事人可能未成年或已離世,需要家族其他成員代為決定上述3範圍的具體事項,才需要召開,因此親屬會議的成員挑選、決議事項都有一定的規範,前篇以親屬會議討房產的陳姓夫婦,就是因為踩了親屬會議的最大紅線,成為官司敗訴的主因。
家族出現重大變故,親屬會議往往是解決問題的重要解方,但要召開親屬會議,根據民法規定可是有嚴格的限制,北市信義區陳姓地主後代,分得祖產改建的一處目前市價近2000萬元的公寓,低價賣給兒子後原以為可以在此安養天年,沒想到兒子過世後,繼承房產的媳婦竟提告要公婆搬出去,連冰箱也要歸還,公婆不甘示弱,召開親屬會議要求媳婦把繼承的財產吐出來,還把媳婦、孫女告上法院。
帶母親出國旅行也是一種修行吧?!錢氏無用姊弟倆安排了日本的孝親自由行,可是媽媽一路出狀況,錢氏姊弟的理智線岌岌可危。旅途中,錢二姊偷傳訊息給坐在隔壁的錢三弟:「如果媽媽哭出來的話,我就要從這裡跳下去……啊,她真的哭了!」
長輩過世後,遺產繼承往往最容易引起家庭糾紛。國內預立遺囑的風氣不高,一旦分產出現糾紛該怎麼辦?帶你簡單了解民法小知識。 你知道民法裡有「不孝條款」嗎?此外,家長在生前贈與特定子女的財產,若符合3種情境,就可能要吐出來,重新算進遺產總額內…為什麼?
中部知名飲品店第二代以終身定期金概念,要求兒子補足當初約定的每月孝親費差額卻敗訴,到底終身定期金規定與民法的扶養相關規定,兩者差別在哪裡?法界人士分析,終身定期金是債權債務的一種,只要雙方簽下契約,幾乎沒有轉圜餘地,而扶養費用,雖也是雙方約定,但有酌減或免除條款,法院也可介入調整支付金額,彈性較高,簡單來說,終身定期金就類似「賣身契」,一簽下去就得履行契約。
為了展現孝心,多數子女都會按月給父母孝親費,但實務上卻常看到,父母因為子女孝親費沒給、或沒給足而對簿公堂,中部有家知名的台灣傳統飲品店,第二代負責人將祖傳祕方交棒第三代經營,但原本兒子約定每月給父親5萬的生活費,先是縮水成3萬,最後一毛不付,老父提告除了要兒子依照民法的終身定期金概念給付外,還想要回借給兒子營業的房子,但官司卻輸了,法界人士點出關鍵,「這跟我們的風土民情有關,光靠親情是不一定能綁定的。」
美國有部電影「賴家王老五」,探討小孩成年卻不搬出去的啃老族現象,台灣的主計總處曾統計過,台灣的尼特族(不升學、不就業、不參加就業輔導的年輕人)高達40多萬人,面對子女成年卻賴在家裡不願工作,做父母的都很無奈,屏東有位老媽媽不滿當職業軍人的長子退伍後賴在家不工作,家裡費用一毛不出,援引趕出家門條款提告,真的把長子掃地出門,法界人士指出,這條款實務上很少被使用,一旦出手也代表親子關係決裂,但對付啃老族卻也是一項利器。
64歲的蔣昌冬雖患有小兒麻痺,仍每天推著輪椅陪著眼睛全盲的媽媽走路。小時候,媽媽遠離台東家獨自一人到台北天母幫傭,常因思念小孩暗自落淚。後來禁不起這份煎熬,她於是帶著蔣昌冬兄弟倆北上,將他們寄放在孤兒院。回憶起孤兒院的生活,蔣昌冬說雖苦,但也因為離媽媽距離很近,雖苦也甜蜜。...
「財產傳子不傳女」觀念作祟,不少女性從小被告知家中房產只給兄弟,但當父母老病,又要求女兒全程照顧。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表示,曾有女性應家人要求回老家照顧爸爸,但20多年後爸爸過世,弟弟賣掉登記在名下的老家,這名女性無處可去,最後淪為中低收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