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經濟亂/多國強制谷歌、臉書分享廣告收益 台灣為何猶豫不前?
臉書和Google透過數位優勢,連結媒體產製新聞,收取龐廣告利益,卻未合理分潤給媒體,不但侵蝕媒體利益,更嚴重損及媒體產業生存權。儘管陸續有國家透過立法或修改著作權法令,強制兩大數位巨頭提供合理付費,台灣至今原地踏步。三月初,公平會首次發布數位經濟競爭白皮書,揭露媒體議價的確是數位經濟重要議題,卻沒有提出解套方案,數位發展部(以下簡稱數發部)即將在六月成立,看似為數位經濟發展找到出口,從學者到媒體,卻沒人看好數發部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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