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內出走/中】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挨批標準不一 透明與獨立如何兩全?
![要成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必須經過縣市政府審查、訪視、評鑑,但有申請者質疑各地方政府外聘的審議委員標準不一。圖為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1/02/17/realtime/11696093.jpg&s=Y&x=73&y=0&sw=753&sh=502&exp=3600&w=800)
系列文章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