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譯通

贈屋安太座無效妻子鬧離婚 公公以「借名登記」討屋

林姓男子將房產贈與妻子,希望挽回感情,未料感情還是生變。圖/123RF
林姓男子將房產贈與妻子,希望挽回感情,未料感情還是生變。圖/123RF

父母買房助子女成家立業甚為常見,若子女把父母給的房產贈與另一半後兩人離婚,長輩就只能眼睜睜看著房產落入他人手中?北市林姓男子數年前打算結婚,其父兄大喜集資2000餘萬元買一戶公寓供林男夫妻居住,幾年後林男與妻子婚姻陷入危機,林為安妻子的心,將房子過戶給妻子「安太座」,但兩人關係還是無法改善,妻子也搬回娘家住還打離婚官司,林的父兄翻臉不認人,以當初買給林男的房子僅是「借名登記」,給其夫妻借住為由,控告媳婦要她把房子還回來……

登入看完整精彩內容

歡慶聯合報73周年!
9/30前,訂閱年方案抽 【iPad Air】,成為新時代的閱讀者!

還不是會員? 馬上註冊

訂閱看完整精彩內容

歡慶聯合報73周年!
現在訂閱年方案抽【iPad Air】
一起加入數位閱讀的行列!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 
看更多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