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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籍前妻要分婚後財產5百萬卻只拿到24萬 他如何保住2房產?

吳男與陸籍羅姓妻子離婚後,為了婚後財產差額分配對簿公堂。圖為示意圖。中新社
吳男與陸籍羅姓妻子離婚後,為了婚後財產差額分配對簿公堂。圖為示意圖。中新社

陸籍羅姓女子13年前嫁給台灣籍吳姓男子,兩人居住在台灣,但這段兩岸婚姻維持10年後,就因為感情因素雙方協議離婚。羅女知道根據台灣法律,如果兩人離婚的話,可以就雙方剩餘財產差額進行分配,於是提告要前夫支付高達500多萬元的差額,因為丈夫名下有2棟位於新北市的房子,未料法院判決出爐後羅女竟然只能拿到24萬,原因是法官採信前夫的這種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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