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萬象

國道龜速超速別再牽拖「快樂表」 法官點破盲點只能乖乖吃罰單

民眾無論是開車超速或當「烏龜車」都會吃上罰單,常常有人以時速表是「快樂表」抗辯,但法界指出,民眾要依這個理由打贏官司,是難上加難。此為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眾無論是開車超速或當「烏龜車」都會吃上罰單,常常有人以時速表是「快樂表」抗辯,但法界指出,民眾要依這個理由打贏官司,是難上加難。此為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開車上路不當「馬路三寶」以免挨罰,民眾無論是開車超速,或在國道車速過慢當「烏龜車」或「路隊長」,都會被警方舉發,而接到金額不小的罰單,駕駛為一時貪快或散漫不專心,最終得不償失。

民眾收到未依速限行駛的罰單,若不服可以提行政訴訟救濟,常以自家汽車時速表不準為理由,有人也以每輛車時速表都是「快樂表」答辯,請求法官撤銷罰單,但判決結果仍不盡人意,提告的民眾多嘗敗果,法官不採信「快樂表」的原因,及判決關鍵理由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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