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家簽協議 子女、父母扶養費眉角多 當心反要付雙倍
![律師指出,父母、爺爺、奶奶屬直系血親尊親屬,只要不能維持生活,就算還能工作,子女仍負有扶養義務。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5/12/realtime/21988611.jpg&s=Y&x=0&y=18&sw=939&sh=626&exp=3600&w=800)
2021年台灣有11萬對夫妻結婚,卻有4萬對離婚,在高離婚率時代,面對子女扶養費由誰負擔的問題要格外小心,不少人選擇協議離婚,在簽訂協議書時,如果為了能盡快與對方撇清關係,簽下「單獨負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協議,日後扶養方雖可以子女名義提起「給付扶養費」訴訟,但本身的扶養費可能要付出雙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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