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萬象

離婚、分家簽協議 子女、父母扶養費眉角多 當心反要付雙倍

律師指出,父母、爺爺、奶奶屬直系血親尊親屬,只要不能維持生活,就算還能工作,子女仍負有扶養義務。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律師指出,父母、爺爺、奶奶屬直系血親尊親屬,只要不能維持生活,就算還能工作,子女仍負有扶養義務。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2021年台灣有11萬對夫妻結婚,卻有4萬對離婚,在高離婚率時代,面對子女扶養費由誰負擔的問題要格外小心,不少人選擇協議離婚,在簽訂協議書時,如果為了能盡快與對方撇清關係,簽下「單獨負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協議,日後扶養方雖可以子女名義提起「給付扶養費」訴訟,但本身的扶養費可能要付出雙倍。

登入看完整精彩內容!

掌握新聞脈動

還不是會員? 馬上註冊

訂閱看完整精彩內容

掌握新聞脈動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 
看更多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