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譯通

住繼母家還控她侵占父遺產 3關鍵證據判繼女得搬走且需付房租

與再婚子女同住,可能衍生出究竟是否可以永久生活的法律爭議。示意圖/123RF
與再婚子女同住,可能衍生出究竟是否可以永久生活的法律爭議。示意圖/123RF

在婚姻關係中,再婚所衍生的問題最常見到的是繼子女同住所產生的糾紛,北市一名徐姓婦人基於丈夫感受,同意讓丈夫與前妻所生之女搬入她的房子一起同住,前年丈夫過世後,繼女不僅不願搬走,甚至還上法院與繼母打遺產官司,並指控繼母涉嫌侵占生父的遺產,繼母氣到對繼女提告要求遷出,法官根據三項關鍵證據,認定繼母有權將繼女掃地出門,還得把戶籍遷走,而且搬走前還得付房租。

登入看完整精彩內容

與數位版一起探索世界
4/21前訂閱年方案抽「萬元旅遊金」1名

還不是會員? 馬上註冊

訂閱看完整精彩內容

與數位版一起探索世界
4/21前訂閱年方案抽「萬元旅遊金」1名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 
看更多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