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書核准字號須放封面或版權頁 業者憂有如戒嚴時代盼修法

文化部去年底稱要執行陸書審查,部長李永得今年1月表示可能朝類似電影加註方式註明陸書識別。但文化部3月初回應申請陸書許可業者的公文顯示,獲准者須於封面或版權頁註明文化部核准字號,業者批評這是開台灣出版自由倒車,也憂心未來文化部只要看書就能查緝沒申請者,有如回到戒嚴年代。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