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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經濟亂/網路平台對詐騙兩手一攤 新「數通法」真能落實管理?

NCC已公布「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數通法)草案,未來大型網路平台服務提供業者如谷歌、臉書、YouTube、Dcard等均納入規範。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NCC已公布「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數通法)草案,未來大型網路平台服務提供業者如谷歌、臉書、YouTube、Dcard等均納入規範。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的這兩年,民眾許多大小事都仰賴數位科技,尤其Google、FB幾乎是民眾每天都會使用的數位平台工具,詐騙事件卻層出不窮、亂象叢生。到底有沒有法令可管?有沒有相關規範?

「數位經濟時代,所有交易都是在平台上面完成,民眾很多輿論也都在平台上發表,平台已經是一個準公共空間。」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認為,「既然它是一個公共空間,那麼,數位平台就必須要扮演好守門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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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平台巨頭坐擁多數廣告利益,未合理分潤給媒體、內容產製者,已有多個國家立法要求分配合理化,但目前國內官方仍未有明確態度。路透

數位經濟亂/多國強制谷歌、臉書分享廣告收益 台灣為何猶豫不前?

臉書和Google透過數位優勢,連結媒體產製新聞,收取龐廣告利益,卻未合理分潤給媒體,不但侵蝕媒體利益,更嚴重損及媒體產業生存權。儘管陸續有國家透過立法或修改著作權法令,強制兩大數位巨頭提供合理付費,台灣至今原地踏步。三月初,公平會首次發布數位經濟競爭白皮書,揭露媒體議價的確是數位經濟重要議題,卻沒有提出解套方案,數位發展部(以下簡稱數發部)即將在六月成立,看似為數位經濟發展找到出口,從學者到媒體,卻沒人看好數發部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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