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線上】黃明志賣歌驚動國稅局 會計師:NFT報稅有模糊帶
歌手黃明志將創作的歌曲拿到NFT(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平台銷售爆賺,不僅成功吸引話題,這些和虛擬貨幣有關的交易行為也引發財政部的關注。會計師表示,以黃明志的個案為例,相關收入可能被認定為執行業務所得或財產交易所得,但屬於哪一類要由國稅局認定;至於民眾較為熟悉的比特幣、乙太幣等虛擬貨幣交易所得,則屬於財交所得。至於投資比特幣ETF,因為交易市場都在海外,歸類為海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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