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性騷擾慣犯 載與不載是影響誰的權益?

大眾交通工具的性騷擾案層出不窮,新北市71歲老翁搭乘台北捷運時,以下體磨蹭女性遭逮12次,且屢罰屢犯,為遏阻簡翁再犯,檢方求處最重2年有期徒刑,但法院多次只判6個月以下徒刑,其中有四案被判3至5個月不等,可易科罰金。
議員提案將特定性騷擾慣犯列為拒載對象,但北捷無奈表示,依法這類現行犯是可以拒載,並報警逮捕,但無法限制他們以後都不能搭乘捷運,除了擔心標籤化乘客外,嫌犯也有個資法保護。
對於禁止性騷擾慣犯搭乘大眾捷運,你覺得:
- A. 希望修法永久禁止他們搭乘,保障其他乘客的權益。
- B. 無法限制他們的行動自由,可以仿效國外派人跟哨。
- C. 應該要罰重一點,才能有效遏止不當行為,法官們加油好嗎。
- D. 光罰沒有用,他們病了無法控制自己行為,應該要強制接受治療。
大眾交通工具已與民眾的生活密不可分,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待立委的提案修法?另外,當大家碰到性騷擾時,都會如何反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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