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替代役徵集至今已經24年。前年起,內政部曾以優先滿足常備兵員額需求為由停徵警察替代役,不過今年開始復徵。而根據內政部「替代役警察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第14條規定,警察役役男輔佐擔任共同性行政工作,包括協助收發文、公文傳遞、檔案及相關文書處理、行政庶務工作、機關資訊系統等。 然而,警察替代役男卻屢屢發生問題,被貼上不好管教標籤。有基層警員忍不住抱怨,警察替代役男打不得也罵不得,警員還得像保母一樣隨時關注役男的狀況,就怕一時不注意替代役男出了問題,基層警員也會面臨麻煩。甚至有警員認為,現在台灣兵力吃緊,還不如讓這些役男從軍接受軍事訓練。...
這幾年,警察人事紛亂眾所皆知,政治干預明顯,高階警官自損尊嚴求官比比皆是,內政部前部長徐國勇和警政署前署長陳家欽的人事權鬥,更是寫下歷史;如今警界仍充斥想升官「找人說一下」的氛圍,警政署長如同空殼子,人事權多半看人臉色,整個體制毀壞殆盡,非國家之福。
一歲男童「剴剴」疑遭保母姊妹虐死案,事發逾2個月曝光,社會譁然,又因女社工疑涉入,檢警拘人上銬,民團炸鍋,外界撻伐,認為是「社工專業的集體創傷」。事件從「保母虐童」演變成「社工上銬」爭議,最後警政高層要求檢討,帶隊警官火速處分,北檢則只輕描淡寫「偵查不公開」,又引發警界基層另一波反彈不平聲浪,風波未熄。...
台南市警第二分局10名員警過年前偵辦一起妨害自由案件,被控在分局對少年施暴、強拉至廁所電擊、過肩摔逼供,不僅少年和家屬一狀告上地檢署,事後更有網友在PTT爆料,指全案是員警養線民構陷他人販毒所引起。這起濫權執法到栽贓嫁禍的警紀疑雲,對警察是非常嚴厲的指控,檢警若不能盡速徹查清楚給社會交代,必然再度重傷南警形象。
去年農曆春節期間,竹聯幫明仁會高調辦春酒,警方大動作掃黑,打擊黑幫氣焰,立法院也修訂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聚眾不解散」條文,今年初大選前「洪門108將」在桃園八德舉辦年終聚會,再度引發議論,新的一年春酒祭,警方將如何落實運用「明仁會條款」,黑幫又將如何反應,各界都睜大眼睛等著看。
我國友邦諾魯1月15日發表聲明,將與台灣斷交,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諾魯政府並在臉書官方專頁發布總統亞定的全國演說談話。亞定在談話中宣布跟台灣斷交,不再視台灣為國家。外交部則預計在下午舉行記者會說明。
總統大選落幕,辛勞維安過後,警界最關心的是即將調整的新一波警察人事。人事更迭是常態,但選舉存在變數,人事向來不在敏感時機作業,這波警界人事卻早在選前由「高層」安排底定,且在投票前2天再度由特定媒體提前曝光。選前是查賄制暴的治安關鍵時刻,這樣的人事作業在警界造成不小人心浮動,對選前治安和政局其實有負面影響。
桃園市警中壢分局交通中隊林姓女警,12月10日駕駛巡邏車執行公務時發生車禍,酒測值高達0.69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事後警方重懲,將她記兩大過報請免職;據聞林女得知懲處當場痛哭,將尋求救濟,希望能保住警察工作。 員警酒駕該不該免職,一直是嚴肅的話題。林女應是繼2020年10月高雄市茂林分駐所休假喝酒自撞的謝姓警員後,3年來第二起警察酒駕肇事被報免職案例。免職是剝奪公務員身分,對林女影響極大,尋求救濟人之常情;但酒駕是全民公敵,林女否因此被免職,其實並不是人民最關心的,社會在意的是掌權者應以身作則,不容許警察抓民眾酒駕自己卻貪杯上路。...
屏東縣警局內埔分局長莊順智遭人檢舉,多次開公務車遠從屏東到南投私會女性友人。而縣警局調查莊順智「公車私用」逾50次,行為屬實,除依違反紀律、品操記大過、拔官外,並依涉犯刑法公務員假藉職務上機會詐欺得利、背信、竊盜等罪移送檢方偵辦;局長蔡文峰拍胸保證,經行政調查,莊順智拜訪之人皆是當地男女果農的地方仕紳,無不正當男女關係。 然而,警界公車私用情形浮濫,從基層到高層「揩油」貪小利頻傳。北市有交通分隊小隊長騎公務機車去餐敘後又騎車返家,也有副分局長開公務車接送女性友人,基隆市更傳出有市警局科長將偵防車當成代步車,接送妻小時間長達5年,分別都遭檢舉送辦,下場則大不同...
聯合報每天推出「圖解新聞」,希望藉由圖像設計幫助讀者理解生硬內容。民防、義警召募效果不彰,這次的圖表帶你看六都義警、民防、義交的人力和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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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字785號解釋應保障公務員健康權,警政署訂定警察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限制上班時數,勤休新制今年元月上路,但工作量未減,不少警察上「黑班」,無法申報超勤加班費、補休假或獎勵,怨聲連連。警政署修正要點,放寬時數上限,本月1日生效。 不少官警肯定放寬時數符合實務運作,至少可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嘉獎,不至於上黑班;但多數人仍批評,專案、績效評比過多,行政協助繁雜,幹部24小時責任制,警力不夠用,放寬時數僅「回到原點」,依舊是沒有健康權的血汗警察。
詐欺案件暴增造成第一線辦案的檢察官工作遠遠超過負荷,法務部長蔡清祥多次表示將會爭取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員額,以減輕基層檢察官的工作量,然而這麼多年過去了,今年終於有增額錄取司法官名額,但緩不濟急,在正式員額未能及時增補的情形下,全國各地的地檢署近期開缺要徵100名檢察官助理,但以「檢察官助理」的方式來疏減第一線檢察官的工作適合嗎?為何不能早幾年就編入預算以增加正式人力?
高雄地院法官日前判決毒販無罪,理由是警詢時嫌犯上銬「自白無證據能力」,引起基層警一片譁然,怒嗆「恐龍法官」。其實,過去就有不少案例,是員警因未對犯嫌上銬,導致犯嫌脫逃、跳樓,甚至攻擊員警,結果員警不但得面臨「縱放人犯」、「過失致死」罪責及後續賠償責任,還有可能因此賠上性命。以下就來盤點那些警察鮮為人知的血淚史...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以警方偵詢時上銬為由,認定屬不正方法訊問,判被控販毒的李姓男子無罪,判決一出引發爭議,警界連日炸鍋,網路罵聲不斷,連三字經都出口。近年警察執法受到高度重視,部分案件執法品質或許有需檢討精進,但要求警察不能上銬問訊,實務上沒聽過,連警政署都覺得莫名其妙。
曾掀起檢警與黑道往來風暴的88會館案,隨著原已潛逃海外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被遣返回台,加上郭的帳房陳品言與親信郭旭昇紛紛主動投案,自郭哲敏在泰國落網後,各方角力、放話傳言不斷,江湖傳言稱柬國搶人、有人要避免郭哲敏返台掀出更多官警涉案;官方則說郭哲敏早已表態想回台灣,未來是否會掀起另一波政商檢警勾結風暴,受到各方高度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