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譯通/父癌逝前贈屋給女密友 兒子提告有可能討回「遺產」嗎
![法界人士說,根據民法417條,受贈人如果有故意不法的行為,導致贈與人死亡,或者妨礙贈與人行使撤銷贈與權,那贈與人的繼承人,就可以請求法院撤銷贈與。圖/123RF](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2/04/03/realtime/16523880.jpg&s=Y&x=0&y=6&sw=900&sh=600&exp=3600&w=800)
家中老人罹患重病,通常生前都會事先交代身後事,生前贈與沒幾天老人過世,究竟贈與物是算入遺產、還是贈與依舊有效?台南發生一件類似案件,白姓男子父親癌末,生前簽贈與契約把一處透天厝送與給女性密友,未料契約簽下10天後過世,房子仍順利移轉登記給女密友,兒子認為是父親重病下沒有意識的贈與,向法院提告想要討回,法界人士說,繼承遺產還是有例外條款,但不是什麼都能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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