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談判官」7年未回訓、欠演練 遇狀況恐仍土法煉鋼
警察與歹徒對峙危機重重,若歹徒挾持人質,處理更棘手。2015年,高雄監獄受刑人挾持人質案後,警政署訂定挾持人質事件危機處理及談判作業程序,2015年、2017年辦理兩次談判人員訓練講習。但這些領有「談判官」證照的人員分散各縣市,警察單位也未設專責談判組織,碰上需要談判的緊急狀況,經常還是由未受過訓的第一線刑警幹部上陣土法煉鋼;官警更憂心,談判官沒有經常回訓、演練,真正碰到狀況,恐怕也派不上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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