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救不了警察過勞 三大沉痾卡死正常人生
警察勤休新制元旦上路,每月超勤時數以80小時為上限,遇主管、值宿所、偵辦刑案特殊情況則「開後門」,可以挪移加班時數,以每3個月240小時為限,然而缺乏挪移條件、事後補償機制,針對工時恐無限延長的集會遊行勤務,也無相關規範,缺乏配套。專家指出,規範必須更清楚,並讓警方回歸專業、精簡非專業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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