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萬象

【三贏官司/下】高院退休庭長當調解委員 揭心法「正義不能生氣」

最高法院去年3月開始民事調解制度,不但能滿足當事人需求,也可維持當事人間的和諧。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最高法院去年3月開始民事調解制度,不但能滿足當事人需求,也可維持當事人間的和諧。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事案件好不容易打到第三審,還有和解機會嗎?最高法院去年3月1日開始民事移付調解制度,雖困難度較高,但由退休、優遇法官和民間調解委員擔任「和事佬」,一年來累積85案移付調解,調解成立23件,還有1件部分當事人已成立調解,其餘當事人因死亡,繼承人承受訴訟中,預期未來也會成立調解,另有1件民事案件調解成功,但因條件涉及營業祕密而不能公開,故訴外自訂和解內容,最後撤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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