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譯通/染疫趴趴走最高判2年 符合要件未傳染也可罰
![依據新冠肺炎特別條例,只要罹患或疑似罹患,不遵守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他人之虞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圖為確診者足跡消毒。圖/彰化縣衛生局提供](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1/05/21/realtime/12332459.jpg&s=Y&x=0&y=0&sw=1279&sh=855&exp=3600&w=800)
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升溫,連日傳出疑似確診者或接觸者四處趴趴走,導致被接觸者遭隔離甚至染疫。法界人士指出,過去「傳染病防治法」針對害人染疫有規範刑責,但構成要件比較嚴厲,要明知自己患病,還要真的感染到人才有刑責,但這次新冠肺炎有特別條例,規範比較寬鬆,只要罹患或疑似罹患,不遵守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他人之虞者,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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