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譯通/37天4度結婚為請婚假 法律專家:一招就讓他踢鐵板
北市一名銀行行員為了多請些婚假,竟然在37天內與同一人結婚四次、離婚三次,若依勞基法規定,他共可請32天婚假,但銀行只准第一次而被北市勞動局以違反勞基法裁罰兩萬元,法界人士指出,現行勞基法及勞工請假規則,關於婚假確實有漏洞,未對結婚次數與對象做出限制,但這不是無法可管,因為民法對於個人權利的行使,是有相關限制的,若逾越這規定,這類濫用權利的作法恐會踢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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