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擦撞車子留紙條就沒事? 就算沒人受傷也是肇逃小心判刑
![律師提醒,車禍不論故意或過失都不能擅自離去,否則恐面臨肇事逃逸刑責,此為示意圖,非當事車輛。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0/11/08/1/9036584.jpeg&s=Y&x=0&y=9&sw=1280&sh=852&exp=3600&w=800)
現代人生活步調匆忙,開車停車間發生擦撞,見四下無人就逕自開走,甚至已經出車禍有人受傷,也以雙方沒撞擊為藉口離去,其實這已經觸法,桃園翁姓客運司機因貿然左轉害對向女騎士急煞滑倒,他見兩車未碰撞竟然直接開走,被依肇事逃逸判刑6月;律師解釋,車禍追究的肇事原因,不以有無撞擊為限,逕自離去恐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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