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惡鄰最怕遇到的事,就是日以繼夜的噪音持續騷擾,不少被害人會蒐證檢舉後向加害人求償,土城一戶人家不僅提告民事求償,還加碼對鄰居提出刑事告訴,結果被害家庭刑、民訴訟全都勝訴確定,刑事部分甚至因為被害人中有個兒童,法官還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惡鄰夫妻加重刑期,法界人士指出,不要以為製造噪音頂多賠錢了事,法界實務以刑法對付噪音的案例越來越多,小心背上前科。...
前輩畫家郭雪湖1928年《圓山附近》曾獲日治政府「台灣美術展覽會」第二屆特選,細密優美筆觸向來被認為展現當時圓山恬靜田園風光。然而近來學者發現,這幅寫實作品其實也默默記錄日本政府將眾多林野收歸官有的國家暴力,畫中悠然農婦還可能因濫墾遭判暴打。解密關鍵就在畫中左下角的界碑。
彰化縣警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3名員警7月4日傍晚常訓後返所途中,誤認打工回家的陳姓17歲高職生是失聯移工,穿著便服下車當街攔查,陳以為遇到「壞人」,驚慌掙脫逃跑,不慎撞上耕耘機刀,送醫縫了17針。 單親的陳姓高職生家境清苦,十分孝順,長大後的最大志願還是當警察;他的傷勢從左耳到鼻子被畫開一道大口,長約10公分、深達1.5公分,幾乎半張臉被毀容。事件在多日後曝光,再度引發警察不當執法爭議,彰化縣警方連日加重懲處,依然無法平息民眾怒火。...
手機沒電了,公共區域插頭一大堆,究竟能不能借用充電一下?今年1月詹姓男子連續3日,「借用」新北市樹林區長壽公園殘障廁所內充電,遭人檢舉依竊盜罪嫌送辦,檢察官偵查以「難以認定有不法之意圖」予以不起訴之處分;但12年前王姓男子利用淡水捷運站插座幫手機充電,卻被檢察官認定有竊電之嫌依竊盜罪嫌起訴,法界人士提醒,只要多做一個動作,就能確保自己不會因為手機充電而惹官司。
為了擺脫行人地獄臭名,政府從6月30日起對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斑馬線)未禮讓開罰加重至6000元,但實施幾天以來,行人與駕駛的對立狀況已經陸續浮現,甚至有行人利用駕駛非得禮讓不可的機會,竟然在行穿道慢慢走甚至停下來,阻擋轉彎車流意味明顯。當政府一股腦針對駕駛的種種嚴苛規範,但在行人違規上不僅宣導不周,罰則更不符比例,當要求駕駛禮讓時,誰來要求行人守法?
近日有名女大生在校園內撿到錢包,送到教官室之後,竟突然收到警方通知,說失主打算提告侵占,讓她感到莫名其妙,大嘆「做好事也會被告」,提醒「大家以後看到路上有錢包請絕對不要亂撿」。好人難為?引發廣泛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