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風波持續延燒,趁民氣可用,立法院朝野黨團決定於7月14日前召開臨時會處理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制法(即性平三法)修法工作,盼強化友善被害人申訴,調查專業化、主管機關受理及加大加害者處罰方向處理,以回應社會各界期待。 有法界人士表示,性騷擾犯罪的特色就是常在加害人具有優勢的敵意環境中發生,如何認定是很專業的,「最怕立法院為回應社會期待急就章修法」,畢竟立法院常錯誤解讀「社會期待」淪為「民粹修法」,例如先前通過排除黑、金、槍、毒及國安等犯罪前科被選舉權的「選罷法」修正案,非常可怕。
勞動部日前公布2023年兩性薪資同酬日為2月27日,等於女性勞工必須多工作58天,才能達到跟男性一樣的年薪。相較於2021年僅差距54天,我國兩性薪資差距這兩年皆不減反增。檢視我國勞動法令雖明定不能因性別因素有差別待遇,但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0條性別因素差別待遇遭罰件數,從2019到2022年就只罰了3件,外界認為主要是勞工難舉證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