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車位竟要付停車升降台修繕費 法官改判管委會敗訴理由曝光
這種冤枉錢,您有繳過嗎?台中一處社區的地下停車場,屬於車輛得用升降台進出的機械式停車位,但升降台已經受損停擺十餘年,去年社區區權會決議要修復重新使用,卻要該社區沒有停車位的住戶,也要負擔修繕費用每戶各4萬多元,無車位的三戶住戶聯手提告管委會,要求法官撤銷管委會對他們三戶的債權,一審法官認為,升降台就跟車道一樣屬於共用設施,判決三戶敗訴要付錢,二審卻因一個理由大逆轉,法官改判這三戶勝訴確定,維修費一毛錢都不用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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