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譯通

沒車位竟要付停車升降台修繕費 法官改判管委會敗訴理由曝光

部分住宅大樓規畫機械式停車位,或因基地狹小無法設置車道,都只能利用升降台來讓車輛進出。圖為機械式停車位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部分住宅大樓規畫機械式停車位,或因基地狹小無法設置車道,都只能利用升降台來讓車輛進出。圖為機械式停車位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這種冤枉錢,您有繳過嗎?台中一處社區的地下停車場,屬於車輛得用升降台進出的機械式停車位,但升降台已經受損停擺十餘年,去年社區區權會決議要修復重新使用,卻要該社區沒有停車位的住戶,也要負擔修繕費用每戶各4萬多元,無車位的三戶住戶聯手提告管委會,要求法官撤銷管委會對他們三戶的債權,一審法官認為,升降台就跟車道一樣屬於共用設施,判決三戶敗訴要付錢,二審卻因一個理由大逆轉,法官改判這三戶勝訴確定,維修費一毛錢都不用繳……

登入看完整精彩內容

【最佳時機】11/30前訂閱年方案抽 iPhone 16
累積閱讀量再享訂戶好禮11抽!

還不是會員? 馬上註冊

訂閱看完整精彩內容

【最佳時機】11/30前訂閱年方案抽 iPhone 16
累積閱讀量再享訂戶好禮11抽!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 
看更多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