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來亂只能吞?倒水200次害樓下難眠罰萬元 這條法專治刁民
![邱姓男子被控不定時自4樓住處,向下方3樓陽台倒水,製造噪音,次數超過200次,影響3樓住戶生活作息,最後吃上萬元罰鍰。此為示意圖,圖/Ingimage](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4/18/realtime/21261591.jpg&s=Y&x=0&y=0&sw=798&sh=532&exp=3600&w=800)
人與人的互動相處,難免會有意見不合而產生衝突,這時候偏偏有人就是會故意找碴報復,包括對住家、公司、營業處所甚至公共場所「故意去鬧」,不過有些鬧法並無明顯違法,導致受害者只能選擇隱忍,然而,有一條法就是專治這種無理取鬧的滋擾事件,有人多次向樓下住戶的陽台採光罩倒水,被害人被吵到受不了報警,倒水的就被罰1萬2千元,法界人士分析,只要構成難以容忍的要件,可能就得吃上萬元罰鍰,即便行為相當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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