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萬象

假釋被駁18次、提告也吞敗 「惡龍」張錫銘怒控差別待遇 問題出在哪?

「惡龍」張錫銘(左三)被判無期徒刑,迄今服刑17年,他最近五年申請假釋18次都遭矯正署駁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惡龍」張錫銘(左三)被判無期徒刑,迄今服刑17年,他最近五年申請假釋18次都遭矯正署駁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20多年前犯下擄人勒贖等案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惡龍」張錫銘,在2005年7月被時任刑事局長的新北市長侯友宜率員攻堅逮捕,關押至今17年,張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沒有違規紀錄,已符合假釋條件,但近五年申請假釋共18次都遭矯正署駁回。張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南地院今年10月底也駁回。

法官在庭上表示,「最後的決定權在矯正署」,此事引起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的質疑,陳認為矯正署始終無法說清楚所謂「綜合判斷」為何,國內的假釋救濟制度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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