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血案/凶手上網犯案宣告 社群護隱私與防犯罪兩難
![2015年維州地方電視台記者直播連線時,在鏡頭前遭槍殺,凶手自拍持槍畫面上傳社群網路。路透](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2/05/29/realtime/17139525.jpg&s=Y&x=70&y=0&sw=1299&sh=866&exp=3600&w=800)
系列文章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