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的宜蘭縣長林姿妙第二度被檢廉發動大規模搜索行動,檢方以涉貪瀆、圖利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林姿妙、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及宜蘭縣政府農業處長康立和,法院昨(23日)天認無羈押必要,裁定林姿妙以80萬元交保,林羿伶、康立和請回。檢方不服,揚言抗告。
2012年間,時任南投縣長的李朝卿涉入莫拉克風災重建索賄弊案遭羈押,2013年3月26日遭依貪汙罪起訴,4月1日被依公務員懲戒法主動將李朝卿移送監察院調查,監察院調查發現,李朝卿等人利用限制性招標、公開取得報價單等手法,集體涉貪、違法失職,收受廠商回扣高達三千多萬元,可說是「大小通吃」,2013年9月10日以11對1票通過彈劾案,這也是台灣民選首長第一個依公懲法移送監察院、遭停職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