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 法務部提修法加重刑責致死最重無期

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去年61人遭囚凌虐其中3人不幸喪命,法務部為因應詐騙集團囚禁人頭帳戶的犯罪模式,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嚴懲此類犯罪,若犯嫌囚禁被害人7天,最重可判7年徒刑,過程中死亡、重傷害,可重判無期徒刑。法務部今指出,為杜絕震驚社會的柬埔寨案、受騙遭囚凌虐等犯罪,部長蔡清祥主持多次修法研議加重刑責,檢察司蒐集相關案例犯罪型態、參考外國立法例,且邀集學者、專家及檢察機關代表研商,擬具刑法第302條之1、第339條之4、第339條之5修正草案,後續將依相關法制作業程序,儘速陳報行政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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