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三讀 將禁電子煙、納管加熱菸 違法販售最高罰5千萬
.今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將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加熱菸及加熱器(載具)都需先申報並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才能製造或進口,電子煙或未核可加熱菸的非法業者,最高可罰5000萬元。此外,據條文,包括核可的加熱菸在內的菸品,及指定菸品的必要的組合元件(如加熱菸載具),都禁止其促銷與廣告。也就是說,加熱菸和加熱載具就算獲得核准製造或輸入,也不得促銷廣告,違者可罰500萬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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