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點評

法官期盼維護犯嫌人權 那更該先給警察工作尊嚴

近日有法官判決認為偵查上銬有違人權引發警界譁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日有法官判決認為偵查上銬有違人權引發警界譁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日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原訴字第10號判決,法官以「偵查中若無正當理由以手銬或腳鐐等方式拘束被告身體,此種情況下取得之被告自白,即屬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1項之「不正方法」,應無證據能力」而為販毒之被告李冠霆無罪判決,引起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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