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員警犧牲能讓法務獄政回到正軌?
如果不是台南兩位員警犠牲,沒有人知道強盜犯居然可以到外役監「請假外出」。也沒有人相信,往昔當兵回營遲幾個小時,軍方都要以「逃兵」通報抓人,我們這強盜犯跑了好多天了,官員說他是「逾假未歸」,不叫做「脫逃」,我們政府對這些受刑人禮遇的程度,難怪會有人在外面日子難過,寧可犯罪入獄「讓國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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