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較「情理法」?多數被告不想進入國審急著和解
國民法官法去年上路,實務操作仍有待經驗累積。以往民事和解常是法官量刑依據,和解可獲減刑機會,甚至緩刑,不過律師認為,國民法官無相關法學背景,不一定會如此考量。有死亡車禍加害人以500萬元和解,仍被判刑3年半,連緩刑都沒有。
律師表示,進入國民參與審判程序,最後判決結果一定對被告較不利,已有被告不想進入國審,急於和被害人達成和解。另有律師預見國審案件與民事和解間的矛盾,想要分散風險,有個不得已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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