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萬象

判決書沒寫清楚的全成上訴理由 國民法官會成一場戲嗎?

李佳修(左)無照酒駕撞死王姓單親父親,檢方依酒駕致死罪起訴,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判李7年2月徒刑。李上訴後,本案成全國二審最先開庭的國審上訴案,高院定3月26日行審判程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李佳修(左)無照酒駕撞死王姓單親父親,檢方依酒駕致死罪起訴,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判李7年2月徒刑。李上訴後,本案成全國二審最先開庭的國審上訴案,高院定3月26日行審判程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在酒店和夜店兼差的李佳修無照酒駕撞死王姓單親父親,不僅是台北地院第一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也是台灣高等法院首件國審上訴案。李一審被依酒駕致死罪判7年2月徒刑,他上訴,除爭執符合自首外,也質疑母親給被害人20萬元為何無助減刑。高院依被告要求整理出4項爭點,外界好奇若首件就推翻一審量刑,國民法官法意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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