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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婦將房地借名登記給次子豈料兒先亡 媳婦繼承後翻臉了

國人買屋有時會借名登記給家人,若沒有處理好,房子恐怕會要不回來。示意圖,人物與新聞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人買屋有時會借名登記給家人,若沒有處理好,房子恐怕會要不回來。示意圖,人物與新聞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長者會預先將房產登記給子女,部分是為避免子孫因為繼承發生糾紛,部分則是因為自己重病不久於人世,於是提前規畫。但世事難料,北部一名林姓老婦罹癌,擔心不久於人世,將苗栗的6筆土地、房子借名登記次子名下,沒想到次子竟比她早過世,房產都被媳婦繼承了。後來,老婦以媳婦生下林家第三代唯一男孫為由,只要媳婦簽下承諾書,賣房賣地她都可以分一半,就不興訟討回房產,但媳婦出賣部分房地獲得1500萬元後,竟然翻臉不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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