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譯通

名醫夫家暴又外遇!她訴請離婚獲准且無過失 為何拿不到贍養費

北市名醫之妻以夫曾家暴、有小三為由訴請離婚,法官雖准但贍養費部分卻駁回。示意圖。圖/Ingimage
北市名醫之妻以夫曾家暴、有小三為由訴請離婚,法官雖准但贍養費部分卻駁回。示意圖。圖/Ingimage

合則來,不合則散,越來越多怨偶不願委屈自己,選擇離婚來展開人生新階段。北市某名醫的妻子指控丈夫先是對她家暴、冷暴力,又與自家護理師外遇多年,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妻子同時主張,她為了協助丈夫事業家庭,辭去公務員的工作,20多年來專心當家庭主婦。而由於離婚主因是丈夫有過失,所以連帶向法官請求前夫每月應支付她5萬元贍養費,但法官查過財產狀況後,卻只判決准予離婚,贍養費請求則被駁回。...

登入看完整精彩內容

4周年慶優惠
年訂閱抽【總價超過6萬元】4大好禮

還不是會員? 馬上註冊

訂閱看完整精彩內容

4周年慶優惠
年訂閱抽【總價超過6萬元】4大好禮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 
看更多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