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問題多/持有2房屋想賣一戶竟不能?他要借住的妻兒搬走 法官卻不准
![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在精華區住宅大樓買下2戶住宅,但近期想賣掉其中一戶時,妻子不讓,於是他告上法庭要求住在那一戶的妻兒搬走,沒想到法官最後卻判他敗訴。圖/Getty Images](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2/13/realtime/20183985.jpg&s=Y&x=104&y=0&sw=2019&sh=1346&exp=3600&w=800)
雖然近年房價高漲買房不易,但老一輩的有2房、3房不在少數,北市林姓男子事業有成,陸續在北市精華區住宅大樓買下2戶住宅,自己住高樓層,妻子兒子住低樓層,日前他委託房仲想把低樓層的住宅賣掉,妻子不願搬走還在門口張貼「此屋惹訟」告示嚇跑買家,林認為家人還有高樓層可住,於是提告要妻小遷離,沒想到法官以一關鍵理由認定兩人不必搬走,林官司敗訴等同「有屋賣不得」。
系列文章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