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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地於民/台灣三分之二土地莫名變國有?恐高達200萬人受害

高雄大崗山陳家的土地案更一審逆轉勝訴,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認為,這判決隱含早年政府從土地所有權利憑證繳驗到土地總登記,根本違法。圖為陳家祖厝。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高雄大崗山陳家的土地案更一審逆轉勝訴,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認為,這判決隱含早年政府從土地所有權利憑證繳驗到土地總登記,根本違法。圖為陳家祖厝。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高雄大崗山陳家以古文書證實國家未登記土地實屬私有,法院更一審判這是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範圍,政府應將自認國有地還給人民。依陳家估計,台灣戰後類似受害人約200萬人,學者表示,此案最後若確定陳家勝訴,將創判例紀錄,於所有對台灣土地登記有異議者都是正義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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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崗山陳家與林務局的國有地官司,最新更一審判陳家逆轉勝訴,關鍵是法院囑託中研院針對陳家保留的光緒18年(1892)「契尾」的鑑定報告書。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還地於民/古文書、神主牌、中研院助陣 民眾首次從政府搶地官司勝訴

高雄大崗山陳家從清朝所擁土地2009年遭林務局登記國有,官司一打十餘年。先前陳家都敗訴,最新更一審在古文書、神主牌、歷史學家、科技鑑定乃至九旬鄰居作證助陣下,陳家獲法院判勝訴,成為台灣1949年結束民眾登記土地所有權的「土地總登記」後,首次有未登記土地依古文書效力判為民眾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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