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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測速揭密/上】國道狂飆163公里還喊冤 危險駕駛想扣寬限值遭法官打槍

陳姓駕駛去年春節期間開車行經國一林口路段,竟飆速到163公里,被國道警察拍照舉發,陳男不服打行政訴訟,希望法官撤銷罰單。圖與本事件無關。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陳姓駕駛去年春節期間開車行經國一林口路段,竟飆速到163公里,被國道警察拍照舉發,陳男不服打行政訴訟,希望法官撤銷罰單。圖與本事件無關。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汽車性能越來越好,駕駛人稍一不慎就會超速,尤其行駛在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上。一名陳姓駕駛去年春節期間開車行經國一林口路段,竟飆速到163公里,被國道警察拍照舉發,陳吃了一張8000元罰單,連汽車車牌也被吊扣3個月無法上路,陳認為國道超速取締都有10公里寬限值,向法官主張163應直接減10,不過法官認為頂多減2,還是超速超過60公里,判陳姓男子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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